姓名:林先生 年齡: 47歲 職業:看護
總債務:4082267元 收入:月收入30000元
繳款期數:72個月 (6年) 裁定方案:月付3000元
清償總額:216000元 清償比例: 5%
 

案例簡介:
林先生,現年47歲,職業為看護,平均每月收入30000元,總積欠債務4082267元,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台南地院聲請更生程序,台南地院依據其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及扶養費的支出後,裁定其以每1個月為一期,分6年,共72期,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每期清償金額新台幣3000元,清償總金額216000元,總清償比例5%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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