■ 法院債務更生 |
更生優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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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依《更生》方案程序依序完成後,所有未還債務將一筆勾銷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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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債務人可保有財產,並僅以現有及未來的收入,於能力所及範圍內還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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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法院裁定更生程序後,所有銀行債權人的訴訟、強制執行等催債動作都必須停止,例如查封、扣薪、催收等程序,讓債務人有喘息的空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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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對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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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有固定工作但長期月支出大於月收入已嚴重失衡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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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無擔保債務總金額在1200萬元以下。不限於銀行債務,民間、資產公司的債務都包含在內。有擔保債務不計算
在內(如房貸或其他抵押權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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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限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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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聲請人在五年內需沒有從事過營業活動;若有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,月平均營業額需在新臺幣20萬元以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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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債務金額在1200萬以下,有正常收入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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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項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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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提供專業的『債務』案件免費法律諮詢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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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確認個人正資產、負債情況後,協助處理協商斡旋後續事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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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協助處理銀行不當催收電話及申訴不當催收行為予主管機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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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協助審閱相關法律文件並及時回覆後續相關之處理程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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